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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总会计师辞职 财务部部长接任

来源:和讯股票   发布时间:2016-10-13  作者:待查   编辑:clj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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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13日发布公告,解聘吴春芳总会计师职务,财务管理部部长马丽萍接任。

原标题:银星能源解聘吴春芳总会计师职务 财务管理部部长马丽萍接任

银星能源10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吴春芳女士总会计师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吴春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吴春芳女士辞去总会计师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春芳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春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同意解聘吴春芳女士总会计师职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和讯上市公司数据库显示,吴春芳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宁夏中宁县经济委员会、中宁县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统计员、综合秘书、内部审计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审计项目经理、审计业务二部副主任、标准复核部副主任,本公司副总会计师代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薪酬25.98万元。

经公司总经理王志强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总会计师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总会计师候选人马丽萍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同时马丽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人选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公开信息显示,马丽萍1974年2月出生,回族,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副总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马丽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马丽萍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丽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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